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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所应厦门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号召率先完成律所章程修订工作

2018-10-25
    2018年10月17日,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简称远大所)以合伙人会议的形式,确定修订《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章程》(简称《章程》)。
  
合伙人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精神,最终统一认识、化解分歧,将党建内容列入远大所宗旨中;远大所应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建立合伙人会议与党支部会议、管委会与党支部会议联席会议制度。
  
   此次远大所开展章程修订工作,是在厦门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召开联席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号召下率先开展的;是在远大所党员的宣传、引导下进行的;是在远大所律师的支持下的完成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乘风破浪,励志前行。本次修订彰显了远大律师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律师行业新的历史方位,加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发展,服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