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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访后感

2015-07-13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陈继东


 
        2015年7月10日,我随市律协党委一行前往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参访交流。
       
        访问团一行首先参观了南芳所党建视窗、荣誉橱窗、文化长廊和律师办公场所,随后听取了南芳所关于成立21年来“以党建带群建促所建,推动南芳事业全面发展”的成果介绍,座谈会上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就律所管理、律师党建、业务拓展、青年律师培养等经验和做法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参访归来后,我们立即召集本所党员、积极分子及本所先进律师,对此次参访南方律所的见闻与心得进行了分享、交流、传达。经过本次对南芳所的访问交流,律师普遍认为,南芳所在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上具有前瞻性和连续性,开创了以党建促发展的南芳特色之路,在党建领域取得了辉煌成绩。同时,也使我们对律所党建工作与律所发展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南芳所通过二十余年的党建工作,非常精辟地归纳总结出“党建是生产力”的科学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党建工作是一项上层建筑,当党建工作发展与律所发展相适应时,即能对律所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通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建工作,能够获得巨大的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律所业务的发展;通过发展党建工作,参与党、团、工妇组织开展的各项争创活动,能够极大地提升律所的品牌度,而律所品牌度的提升则有助于提高律所的社会地位以及党委政府的认同度;通过发展党建工作,能够把全所律师的思想统一到发展这一根本目标上,增强律所的凝聚力,鼓励律师参政、议政,提升律师的政治地位,同时也可以推进律师事业的整体发展。南芳所的党建经验表明,以党建促所建,应当坚持党建所建“两手抓”。
       
        首先,应当强化律师队伍的理论基础。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律师头脑,占领律师的意识形态领域。促使律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理想信念、大局意识、宗旨观念、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观等有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确保律师事业发展的的正确方向。
       
        其次,应当强化律所党员的党员意识。以能力建设为根本,加大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力度。拓展律师党员的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有针对的开展岗位培训,提升律师党员的实践能力和操作技巧。引导律师党员积极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律师党员的社会意识,并鼓励律师党员参与社会事务,扩大律师党员的社会影响。
       
        再次,应当强化律所党员队伍建设。在强化律师队伍党员意识的基础上,依托市律协党委的指导和帮助,将律所内的先进律师吸收入党,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同时在律所党支部内组建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组织,保证每一位党员律师都能纳入党组织管理中,力求党的组织在本所律师的覆盖性。
       
        通过上述党建工作的开展,在发展党建的过程中,强化律所律师党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拓展大局观,同时对非党员律师起到显著的积极影响,强化了律所的凝聚力,实现“以党建促所建”的目标。
       
        通过此次分享交流,律师们表示将认真学习南芳所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本所党建工作的现状,将发展党建工作作为远大所的工作重心。在方法上,根据本所律师职业的特性,定期组织本所律师进行学习教育,并轮流安排律师党员作中心发言,注重参与性;在效果上,把分散自学和集中辅导、理论学习与党课实践、职业使命与责任意识等融为一体,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注重学习的时效性。同时,在市律协党委的指导下,全力配合律协党委的工作,积极参与党、团、工妇组织开展的各项争创活动。以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本所律师,以律师党员带头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虽然南芳所的党建成果具有不可复制性,但我们相信,在市律协党委以及各级政府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本所律师齐心协力,我们有望开拓出一条具有厦门特色的党建之路。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