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日,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开始,厦门市律师协会积极号召各律师事务所举行执业律师宣誓仪式,以进一步增强执业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及职业使命感。我所积极响应厦门市律师协会的号召,于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在所内举行执业律师宣誓仪式。
宣誓开始
2018年12月4日下午3时,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宣誓仪式分两批举行,由远大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陈继东律师主持,由远大所行政主管、高级合伙人刘娟律师及业务主管、高级合伙人张志龙律师分批担任监誓人。
宣誓仪式分批进行,所内近三十名执业律师身着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面向国旗,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右拳高举,庄严宣誓。
宣誓完毕后,监誓人确认宣誓效力,随后由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
宣誓结束
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是远大律师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实际行动,是远大律师对国家、对宪法、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远大律师增强社会责任感、职业使命感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要求。未来,远大律师将以实际行动肩负起维护宪法、推行法治的重任,增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勤勉敬业,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