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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律师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入《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9-05-27

近期,由本所刘娟律师代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收录入《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14辑)。
      该案系某一自然人诉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下称“厦门地税局”)其他行政行为及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厦门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与本所刘娟律师作为厦门地税局的诉讼代理人共同参与了该案的诉讼活动。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厦门地税局两位代理人的抗辩观点,认定:税务机关根据债权人的举报对债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该查处结果与债权人没有利害关系,针对税务机关的查处结果,债权人不具有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据此,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针对厦门地税局和厦门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起诉。

《人民法院案例选》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创办的案例研究出版物,收录全国各地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并加以公布,以指导各地法院的审判实践工作,它同时也是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