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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所业务交流 · 共筑专业基底 ·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维度

2019-08-10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联合盈科厦门分所

举办知识产权交流会
 

    网络环境下,尤其是网红经济、粉丝经济的异军突起,创建了新的商业模型,知识产权在新的商业模型中所占比重加大。随着知识产权在网络环境下传播速度和维度的加快和延展,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负重也随之而来,知识产权如何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得已完全,企业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每个企业面临的挑战。

 

会议开始(1)
 

    昨日下午,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联合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举行知识产权部门交流会。

    本所吴舳律师,林艳律师、曾妍惠律师、王莲秀律师、任秋萍律师、林宝慧律师一行六人参与本次交流会。


 

会议现场(2)
 

    会议伊始,盈科厦门分所郑珊律师分享了《连锁加盟合规审核法律要点分析》。郑律师以解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的第三条开场,详细说明了连锁加盟模式的核心是“经营资源”的许可使用、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统一的经营模式、商业特许经营费用四大要素。会上,郑律师着重讲解特许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她认为如果经营不合规将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会议现场(3)

    紧接着,本所合伙人吴舳律师带来两个主题,与现场两家律所律师进行分享。

 

    首先,吴律师分享了“2019中国专利诉讼实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吴律师表示本次大会,聚集知识产权领域行业的资深大法官、理论专家和大咖律师,带来国内知识产权前沿资讯,锚定行业发展新增量,是一场知识产权的顶级知识盛宴。


吴舳律师

    会上,吴律师给现场律师分享了“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行为保全”、”先行判决”、“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等内容,指出该些内容为专利诉讼领域新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标准必要专利”中FRAND认定原则及“禁诉令”的运用,表面上看是一个企业对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保护问题,实际上涉及国际管辖权和司法主导权的争夺。

    对于专利权到底应是国家授权还是民事确权,专利审判的一权制二权制问题,吴律师认为专利权应属私权,应当在纳入民法典,由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规制和调整。

    吴律师分享的第二部分内容为“手机主题所涉知识产权问题”,吴律师对手机主题中的壁纸、锁屏程序、字体、铃声、操作界面和图标等是否享有知识产权,以及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同时对手机主题创作者和经营者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建议。现场律师对此也积极发言,热烈探讨,将本次交流会推向高潮。


会议最后(4)

    后续,吴律师将结合自己办案经历,将“手机主题所涉知识产权问题”的相关内容和如何进行风险防范事项,详细整理成文,届时小编将在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最后,吴舳律师感谢盈科厦门分所的邀请,希望这种跨所的业务交流和分享能更多一些,这样可以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可以凝集行业力量,形成强大的律所交流共同体,共同推动厦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高度和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