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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远大来了|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的创新与适用

2020-07-28


来了,他来了,他带着1260条法律来了。

从前,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群雄割据。
现在,他来了,民法典从天而降,一统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民法典的地方,就有律师。

《民法典》培训系列讲座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为了学好、用好《民法典》,推出一系列有深度、有内容、有亮点的民法典培训讲座。
远大律所民法典培训系列讲座第一期的主题是“《民法典》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的创新与适用”
       7月19日上午,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培训系列讲座第一期“民法典|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的创新与适用”隆重开讲。
       本次讲座在远大律所总部(七星大厦28楼)举办,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何丽新教授作为主讲嘉宾,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一级法官叶鑫欣法官、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主任邹亿律师作为与谈嘉宾,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林武律师作为主持人。
      在讲座中,远大律师们纷纷抄起了“小板凳”,拿着“笔记本”,拿出了当年参加中考、高考的热情,全神贯注,全心投入,全程参与。
      何丽新教授,作为参与了《民法典》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立法进程的著名学者,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的亮点制度。


主讲:《民法典》中婚姻家庭与继承编亮点制度解读
主讲人:何丽新 教授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首先,何丽新教授从理论层面解读了民法典对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影响,讲述了不同历史时期对婚姻家庭关系规范重点的调整,以及婚姻法重回民法典之后的定位及价值取向。


      其次,何丽新教授高屋建瓴,以点带面,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重大疾病的婚前告知制度”、“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诉讼‘久调不判’问题的解决”以及“收养制度的完善”这六个热点问题,从制度设计、学术研究等方面作出了精彩的解读。
      何丽新教授的解读深入浅出,事例鲜活,动有趣,人眼前一亮,有醍醐灌顶之感

       最后,何丽新教授着重就法典继承编中“继承权丧失及其宽恕制度”、“旁系代位继承制度”、“遗嘱信托制度”、“打印遗嘱”、“遗嘱效力的合理化”以及“遗产管理人制度”六个问题进行了解读。
       何丽新教授,从《汉谟拉比法典》中追溯继承权的丧失与宽恕,到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发展对于业界的影响,再到继承法律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引经据典,层层递进,引得现场掌声、笑声不断。

 
       何丽新教授的主题分享告一段落后,进入茶歇时间。大家一边享用精美的茶歇,一边交流学习的心得体会,让肚子和精神都得到了充实。           
       在短暂的茶歇后,讲座进入与谈环节。与谈嘉宾叶鑫欣法官、邹亿律师围绕何丽新教授之前分享的婚姻家庭与继承编的热点问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叶鑫欣法官将扎实的理论与多年的家事审判实务经验相结合,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对于上述热点问题作出了解答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幽默地称之为完成了何老师“布置的作业”。
       邹亿律师从律师实务的角度,结合其经办的相关诉讼案例,在细节和实操层面,提出了富有启发的见解和观点。
       何丽新教授与两位实务界“大咖”共同讨论,提出了不少极具代表性的学术意见。
       三位嘉宾博古通今,旁征博引,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让智慧与思想的火花在精彩互动中激情迸发,把讲座推向高潮,让在场所有人都有欲罢不能,意犹未尽之感。
       时间早已过了12点,可是大家却浑然不觉,大家在倾情享受这一场饕餮盛宴时甚至忘却了饥饿。最后,讲座在大家热烈而真挚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