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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到远大联盟龙岩分所调研工作

2021-06-28

为更好地促进龙岩市破产案件工作的进展,了解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继而制定破产案件推进措施,6月18日上午,新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吴庆华率破产案件审判团队莅临福建远大联盟(龙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龙岩分所)开展破产案件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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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龙岩分所李彦律师对本所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了汇报,并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关于前期接管工作,由于部分债务人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迟延、拒绝配合管理人开展接管工作的情形,由此导致管理人前期工作受阻,故建议法院依管理人申请对存在前述情形的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示或制裁,促使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是关于债务人涉诉信息和已知债权人信息的确认,当前管理人主要通过执行局执行管理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进行查询,但债务人涉及的仲裁案件在前述渠道中未有记录,由此导致管理人有可能遗漏债务人涉仲裁案件信息和涉仲裁案件债权人信息,故建议法院能够提供查询仲裁案件的渠道,以利于管理人开展对债务人涉诉信息和已知债权人信息的核查工作;

三是关于破产工作的开展,由于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情况各有不同,所处行业亦各具特点,故建议法院根据债务人的行业特点引导具有专业知识、企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参与管理人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工作,力求各方形成合力,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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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远大律师就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法院调研人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为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提供有益思路。龙岩分所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在履行管理人职责过程中加强与法院、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进一步发挥管理人的职能作用,做好龙岩市破产清算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龙岩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