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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所吴舳律师做客《丁成说法》,聊聊网络侵权那些事儿

2021-09-01

8月20日下午,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吴舳律师受邀做客厦门经济交通广播电台《丁成说法》栏目,和大家聊聊网络侵权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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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所涉权利类型

一、知识产权

1、定义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保护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

2、现状

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案件一直呈大幅度上升趋势,自2012年起总计1531473件,2019和2020年每年案件超过30000件。

3、分类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存在争议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权、商号权、域堍权、商品化权、专有技术权、货源标记权、数据库权等。


二、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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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的主要情形

一、网络用户的账号和发布的内容涉及的侵权

1、主体部分:账号的昵称、头像、认证内容、介绍信息。

• 擅自使用别人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别人的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如:帐号名叫茶颜悦色。

• 擅自使用别人的姓名和肖像,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如:郭京京把自己的帐号和头像换成郭晶晶。

• 冒用别人的身份,使用别人的特征性信息,误导大家。如:茅台镇酒写为茅台酒。


2、发布的内容部分

• 未经同意转载他人作品且不标明作者,构成著作权侵权。

• 原创作品擅自使用他人姓名、照片构成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侵权。如:公众号上发表文章时,使用在网上下载的有版权的图片、字体,使用明星、名人的照片。

• 原创作品擅自使用他人音乐、图片、视听作品 ,构成著作权侵权。 如:视频号发了一段视频,引用了毛不易的《平凡的人》;抖音上用别人的音乐,翻拍原创作品。

• 辱骂他人或发表不实的侮辱性的评论,构成名誉侵权、隐私侵权。 如:网络暴力、让人社会性死亡、人肉搜索。

• 恶意吐槽 /攻击/诋毁同行,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名誉侵权。


案例一:杭州及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一博肖像权纠纷【(2020)浙01民终6392号】

及美公司在其注册并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及美APP”(微信号:×××pp)中发布了一篇标题为《把大象放进冰箱需要三步,把杭州小吴变成王一博呢?》的文章,使用王一博照片五张。文章包括:“甚至有网友说小吴越看越像人气偶像王一博本博——长这样”、“那么可爱的小吴想要变成帅气的王一博还需要做些什么呢?step1.鼻综合……step2.瘦脸针……step3.垫下巴……下载‘及美APP’step1.2.3都做完也不用4万,比小吴修理发际线和眉毛还便宜哦~”、“专治各种不美疑难杂症及美APP长按扫码关注,不要放弃治疗”等,并附有二维码等内容。经法院处理,判赔110000元。

案例二:全国首例“图解电影”侵权案(2019)

“图解电影”为一款在线图文电影解说软件,未经许可提供了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连续图集,基本涵盖了剧集的主要画面和全部情节,优酷对“图解电影”平台的运营方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求50万元。 一审判决: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赔偿3万元。


言论自由权和公众人物名誉权保护边界三个原则:

• 真实性原则:只要是基于事实的批评,哪怕被批评的人感觉到不舒服,甚至觉得受到了伤害,这依然属于言论自由权的范围。 

• 公共利益原则:指责的相关事件跟公共利益有关,没有介入到对方的私属领域,会被认为不构成侵权。

• 非营利性原则。

二、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第三方享有版权的图片和文字涉及的侵权

如:视觉中国、北大方正近几年进行了大量的维权行动。

图片字体侵权赔偿确定规则:一般标准+多维分析,参考作品的市场价格。

一般标准:分辨作品类型,探究作品的独创性、稀缺度;

多维分析:从被告可咎性维度,按作品用途、利用方式、影响范围、获利情况、过错程度、事后态度和维权方式等方面进行事实解构,按各要素权重累计,实现赔偿幅度明确分布;

参考作品的市场价格


三、将电子书、视听资料等上传到APP云空间,上传到微信、QQ等聊天群,发布在朋友圈或上传该些作品的链接,都有可能涉及侵权。

如:在聊天群里发一本电子书的链接,群友打开链接可以阅读或下载,该行为就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

案例:2018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侵害类电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互联网法院【(2018)京0491民初1号】“抖音伙拍之争”。

抖音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原创视频被百度平台传播,被判侵权。


四、盗版软件、盗版光碟所涉及的侵权

非个人用途,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使用盗版光碟,提供不了合法来源,将涉及著作权侵权。

案例:微软公司诉厦门某家知名运动品牌企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判赔20万/50万元。


五、网上购物涉及的侵权

在网上购买的物品,如果该物品是侵权商品,购买者将其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也会构成侵权。

案例:广东知名文化传播公司诉厦门某酒店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案。

厦门某酒店布置儿童节喜羊羊主题亲子房,房间使用的床品寝具上用了喜羊羊,最后判赔5万。

厦门一烘焙店将在淘宝网上购买的超级小飞侠卡通装饰在蛋糕上,一审判侵权,二审调解赔偿3000元。


六、店商涉及的侵权

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平台每年被诉侵权的案量非常大,2019年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企业声誉研究中心数据作出的采集分析显示,著作权占比43.1%、商标35.4%、专利17.2、不正当竞争及其它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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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侵权

1、使用注明出处。

2、查询是否有权利:商标网、专利检索网、国家版权中心。

3、找不到权利人,注明原因,承诺付费声明。

4、音乐、音像、电影、摄影、文字等作品有相应的集体组织管理机构,上网查看拟将使用的作品有没有登记、使用费用,该些组织可以代查、代收、公示信息。

5、签订合同时,作好知识产权约定。

6、保留证据、存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