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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所当选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单位

2022-03-17

喜报


3月5日上午,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换届大会暨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成功召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傅远平副院长、破产法庭叶炳坤庭长,厦门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明哲、律师工作处林斌副处长莅临指导。本届大会旨在选举产生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皆参加或派代表参加。

经到会会员无记名投票,大会选举产生15家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单位,选举产生了3家监事会单位。其中,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当选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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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开始,远大所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17年,远大所承办的泰成集团破产重整案成功入选“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和“2017年度厦门十大典型案件”;近年来,远大所总所和各分所纷纷入选厦门、漳州和龙岩中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1年,远大所组建破产清算部,承办破产清算相关案件,并在所内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及交流学习,致力于培育出一支优秀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本次入选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单位后,远大所将进一步提升团队业务能力,用专业服务客户,用责任优化厦门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