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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所蔡志全律师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普法系列讲座

2022-0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的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志全律师受邀到多家幼儿园、青少年宫,面向教职工、学生、家长群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普法讲座。

5月23日 湖里幼儿园

5月23日,蔡志全律师受顾问单位厦门市湖里幼儿园之邀面向幼儿园教职工群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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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集美区青少年宫

5月28日,由中共集美区委文明办、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集美区教育局、共青团集美区委、集美区妇女联合会主办,集美区青少年宫、集美区教师进修学校承办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我们一起向未来’”公益讲座在集美区心理健康服务总站举行,蔡志全律师受邀为在场的学生与家长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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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火炬幼儿园

5月30日,蔡志全律师受顾问单位厦门市火炬幼儿园之邀面向幼儿园教职工群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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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都市港湾幼儿园

5月31日,蔡志全律师受顾问单位厦门市都市港湾幼儿园之邀面向幼儿园教职工群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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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新景幼儿园

6月6日,蔡志全律师受顾问单位厦门市新景幼儿园之邀面向幼儿园教职工群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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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座中,蔡志全律师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法条的主要内容;结合案例阐述了促进家庭教育应由三方力量共同作用,即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协同服务、家庭承担责任;此外还特别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幼儿园、中小学校、早教教育服务机构等教育机构的法条内容,帮助教育机构更加规范地为家庭教育提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对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远大律师作为社会力量的一份子,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协助家长、老师、教育机构更好地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合力解决好家庭教育的“揪心事”“愁心事”“难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