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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思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思明国控”)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注册7.5亿元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并完成首期4亿元3年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利率为5.00%。本期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思明国控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牵头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担任思明国控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由高级合伙人陈继东作为主协调律师,合伙人王劲超、合伙人马袁园及资深律师廖子力主办。
厦门思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思明区人民政府出资,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的以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和管理为主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系2012年9月由厦门市开元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全和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东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思明区属国有企业整合而成。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6.62亿元,下属三大企业集团总资产超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