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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无人机应用管理大队吴海泳大队长一行莅临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考察指导,远大所高级合伙人李毅阳及其团队律师李昊热情接待。李毅阳律师作为厦门市公安局无人机政府规章的专家立法受托人,曾为《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做起草工作。本次来访,吴海泳大队长一行与李毅阳律师团队探讨了关于厦门无人机管理实际操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征询相关建议。
2020年4月1日,李毅阳律师团队起草的《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经政府审定后正式颁布施行。规章颁布后,远大律师与厦门市公安局无人机应用管理团队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并积极沟通无人机管理应用上的问题。今后,远大律师也将继续为规范无人机产业发展、推动厦门市的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